2016年8月15日 星期一

當環境保護與文化資產產生衝突時(以燒紙錢為例)

   











不可否認,環保是現今的普世價值,但政府在訂定政策時是否該考量到此行為背後的意義。焚燒紙錢地確會造成環境汙染,但此宗教行為早已成為台灣特有文化資產,任何的程序都一再反映著生活秩序,如:荊衣白錢在第一次斟酒後就要燒化,為的是要給祖先或好兄弟沐浴更衣(飯前洗手)。神明用壽金,祖先或好兄弟用九金與銀紙意於神鬼殊途。或者家有喜事用九金,家中服喪用銀紙,以金、銀之色表於喜喪之事。如此具有文化意義的民間習俗是陋習嗎?難道只因會造成些許的環境汙染就要廢除?想想生活中最大的汙染源是什麼?光石化業與滿街跑的烏賊公車就多出了多少數字?政府又是如何看待?


當環境保護與文化資產產生衝突時,政府官員是否應找出一平衡點,而不是左手拿著文化資產保護法,右手卻持刀一砍,左右矛盾如何讓人民循規。民間信仰有此一說另一個世界與我們的世界一樣,有著一定的法規規範,不是燒越多紙錢祖先就能得到越多。政府可否依據上述宣導"適可而紙"來減低環境汙染又可保留台灣特有文化資產。

~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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