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 星期二

淺談鬼月與擇日學的疑問

在民間信仰裡農曆七月是俗稱的鬼月,在鬼月裡民間流傳了許多的禁忌,一些長輩也常常教導晚輩,不可觸碰這些禁忌以免惹禍上身。由於這些禁忌長期在民間流傳著,久而久之,在心理作用下,只要人們在七月裡所發生的種種不如意或意外,往往都把責任推給鬼月

如上述,習慣造就風俗,在寧可信其有的心理作用下,農曆七月成了諸事不宜的月令,生活中除喪事之外,任何喜慶無不避而遠之。然對於專業的擇日學來說,卻沒有鬼月的禁忌,也就是說在七月的月令中,仍有吉日吉時可選,不管是安葬、火化或者嫁娶、入宅、安香、謝土等,只要用事宜忌配合得宜,與鬼月之說並無直接關連性。

因此當擇日學與民俗之間發生衝突之時,我們該如何來看待與分辨,在這我們來做個探討:

雖然在擇日學上擁有專業的理論與學理,但是一但與地方民俗發生衝突之時,還是要以地方的民俗為主,以地方的民俗為優先,因為人擁有所謂的(念力) ,當念力的能量累積到一定程度之時,念力將影響一切事物(確切來說,心理影響一切)

地方民俗就是一個地區長期累積的生活習慣,由於在台灣的社會結構裡,從早期傳承到現在,敎育給下一代的觀念就是農曆七月是鬼月,除了普度亡魂之外,其餘諸事皆不宜動作,如有人選在農曆七月進行婚喪喜慶的動作,那麼一定會遭受到親戚朋友的質疑,一而十,十而百的負面想法,如洪水猛獸撲面而來,這就產生了所謂的(念力),念力就會使一件事情受到影響而改變,這樣的改變,讓專業的擇日學無法正常發揮其真正的功能。


這樣的一種矛盾關係,常常讓民眾無法理解而產生疑惑,然而在了解其背景與關係之後,可將兩者做一比喻,地方民俗就好比一個國家的憲法,而擇日學就好比法律,當法律與憲法發生衝突之時,一切當然要以憲法為最高精神指標,這也剛好符合了先民所教導的入境隨俗之說。

~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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