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 星期三

【按跡循踪】故考 顯考















【按跡】
網路某大師之述


【循踪】
《禮記》〈曲禮〉下:
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辟。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壽考曰卒,短折曰不祿。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故】 部首:攴 部首外筆畫數:5 總筆畫數:9
[]
死亡。如:「病故」、「身故」、「已故」、「父母早故」。
【顯】 部首:頁 部首外筆畫數:14 總筆畫數:23
[] 3 尊稱已故的直系親人。如:「顯考」、「顯妣」。
《北京九親文化》
顯考顯妣是對已故父母的美稱,「我德行昭彰的故去的父母」。而先考先妣,只是單純地寫明「我的死去的父母」,相較於「顯考顯妣」或者說「皇考」,只是沒有美稱的區別。在古代講求禮法的時候,一個死去的沒有德行的人,是不能被子女叫做「顯考」的,只能叫「先考」。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culture/nran9o2.html

如上述,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釋義,不管字尊稱或字死亡都與某大師所指的顯繁衍後代;故沒婚配的說法不符。而在《禮記》〈曲禮〉或《北京九親文化》的闡述中不難發現,在字前所加的字是一種美稱。
既然是稱謂怎會有吉凶?文字不就是一種記錄,無論墓碑或是骨甕所刻都只是資訊的表達,就好像閩南人習慣在墓碑刻孝男、孝孫,客家人習慣刻幾大房,某些地區習慣刻陽上子孫一樣,怎會因為習慣不同就產生吉凶?怎會因稱謂不同就遺害子孫?與其說吉凶,倒不如說是資訊載入不確實,進而對往生者有所不敬。

~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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