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 星期五

居安思危之【按跡循踪】(三)


【按跡】
() 破月(破骨)
原文:
民間有首詩說明身帶破骨所造成的後果:「身帶破骨衰家門,子孫見骨家門敗;絕地門風百事窮,興旺其待貴人助。」身帶破骨者會對子孫造成影響,因此進行撿骨的話,要舉行特殊的儀式祭改。同時撿骨及祭改時,親人必須迴避,直到骸骨裝入「金甕」時才可接近祭拜。

循踪】
由破月延伸而來的破骨依據為何?
經查閱《三命通會》、《淵海子平》與諸多堪輿文獻都無此論述。
張楠曰:「呂才合婚書,豈有是理?骨髓破、鐵掃帚、六害、大敗、狼藉、飛天狼藉、八敗、孤虛謬說,此說原只是將人十二支所屬生年,浪以月家(亂取月支)一字為犯,豈有是理耶?蓋論人之禍福,以年、月、日、時四柱俱全,更加地支所藏配合,論人休咎,尚不可得;而以年月二字,不與日、時相關,斷頭截腳為說,不特立諸空言,而且刻諸板籍,妄立險語,以駭人之聽信,後世愚夫愚婦,遂以為真,或有斯犯,即駭而驚。」
命理約言曰:「舊書稱神煞一百二十位,一一細推起例,毫無義理者,十嘗七八,且一字每聚吉神凶煞十餘,福禍何以取斷?此皆術家逞臆妄造,每一書出,則增數種,欲以何說惑人,即立何等名色。」
命理新論曰:「以《子平術》論命全救四柱歲運之陰陽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順孛,審其進退,論其喜忌為主。對吉神凶煞,實在可有可無。」
任鐵樵曰:「吉神凶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險語,往往全無應驗。」
    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而《孝經》「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進而有「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 葬書序:「蓋人子不忍執其親,而奉體魄以乘生氣,孝之事也。」又言「人受體於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經曰:「氣感而應,鬼福及人。父母為子孫之本,子孫為父母之枝,乃氣體相同,由本而達枝也。如以所謂破骨之忌所述,不能見其骨、不能修其墳,任其毀損,甚至要舉行特殊的儀式祭改才行,這豈是人仁孝子所該之行為。

~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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