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居安思危之【按跡循踪】(五)


【按跡】
() 辭祖:
原文:
結婚當天,女性於家中祭拜祖先是一種辭別。
於男方家中祭拜祖先是一種「認祖歸宗」的宣告。
所以認為女性離婚時,除了在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之外,還須辭別夫家的祖先,才能回歸本姓娘家的血脈,受其本氏祖先疪佑。
作者以為,沒有辭祖,夫家的祖先就會一直認定這媳婦,而會因沒有既然是媳婦為何沒有早晚上香請安,逢年過節沒有回家幫忙等事,被祖先冠上不孝或不守婦道的罪名給予懲罰。萬一出現了交往對像,原夫家祖先還可以影響對方,使其諸事不順,更會破財、傷身,進而脾氣變差吵架,最後以分手收場。

【循踪】
於禮或許還說得過去,畢竟這是一種尊重,是做人處事最基本的禮貌,只是,離婚一事畢竟大多都是惡言相對,惡臉相向,既然已走到這地步,不管男方或女方怎還可能心平氣和的舉行辭祖儀式?

於理怎麼看都講不通,如上述,結婚當天的祭拜是一種禮的表現,怎會搞的像是斷絕關係。就算祭拜男方祖先是一種「認祖歸宗」的"宣告,那也只是責任的轉換。畢竟,祖先也是家的ㄧ份子,女性由本家嫁入他家,守護、照顧的責任理所當然由本家轉移到他家祖先,一但感情發生變化,各自回家,他家又如何影響本家難道本家祖先會坐視不管還是女方就應該為弱者?就應該被男方欺負?

試問:祖先要是有使人如何的能耐,那又為何會不知道子孫早已離異之事實如果您相信因果,人生宿命落土已定,因緣際會果報還生,怎會任由他家祖先左右如果祖先能耐如此廣大,那修身何用求神何用

~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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